为有序安排2021年度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进度和时效,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现将本年度建设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凡须在2021年度办理工程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项目,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相关资料;2.凡须在2022年寒假放假前办理工程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项目,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相关资料。请相关单位按照送审规定及时送审,审计处将按资料送达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相关审计事宜。特此通知。 审 计 处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