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安排2020年度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进度和时效,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现将本年度建设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须在2020年度办理工程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项目,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报送相关资料;
2.凡须在2021年寒假放假前办理工程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项目,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相关资料。
审计处将按资料送达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相关审计事宜。逾期送达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的建设工程项目,将顺延至下学期开学后进行审计。
特此通知。
审计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