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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科研机构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时间:2019-03-12浏览:1039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武汉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江汉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江汉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审计处受学校科学研究处委托,定于2018年10月18日开始,对江汉大学2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如下。

杨卫东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主任

周建民武汉语言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学校各单位及教职员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可在审计期间向审计组反映,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电话:84225801

电子邮件:jhdxsjc@jhun.edu.cn

联系人:杨晓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18年10月17日




原发布者:吴萍  原发布时间:2018-10-17